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属抽逃资金
股东向公司借款不构成抽逃资金,但需具体分析。若股东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出资,则属抽逃资金。《公司法》规定,股东出资后不得抽逃资。股东与公司存在真实借贷关系,应受法律保护,需按期偿还,否则公司可起诉要求偿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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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向公司借款,法律上需明确借贷关系并保留证据。处理方式包括:明确借款金额、期限、利息等,签订书面借款合同;确保借款用于公司合法经营,避免被认定为抽逃资金;按期偿还借款,避免法律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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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股东向公司借款问题,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:1. 若股东与公司间存在真实借款关系,应确保借款合同合法有效,并保留转账记录等证据;2. 若股东以借款名义抽逃出资,公司可依据《公司法》追究其抽逃出资的责任;3. 若股东拒不偿还借款,公司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,要求股东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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